“五一”假期将至,为贯通做好“五一”、端午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
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五一”前分别公开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学校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典型案例,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认真学习贯彻,深化以案为鉴,把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督促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之弦。要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党组织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带头模范遵规守纪,引领带动全体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远离“节日病”,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二、严守纪律要求,做到遵规守纪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红线意识,严守纪律规矩。节日期间,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各种有价消费卡和消费券,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公款旅游和变相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等。
三、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
学校各级党组织聚焦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严格家风家教,带头抵制“无事酒”、人情攀比、餐饮浪费等不良习气,带头勤俭文明过节,引领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四、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将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持续发力纠治“四风”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失责失察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各二级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将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重要任务,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的“四风”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制止,发现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反映。
中共周口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河南省监委驻周口师范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6年4月29日

豫周公网安备41160202000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