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经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学生电动自行车第二轮校园通行标识牌集中上牌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5年6月23日-24日 7:30-19:30。
二、上牌对象
2025年6月10日-13日期间,已在现场登记备案的学生。
三、注意事项
1.本次学生电动车校园通行标识牌的发放、安装严格依据2025年6月10日-13日在现场登记备案的信息进行核发。本次安装为最后一次安装,今后不增发、不补发。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擅自伪造、买卖电动车通行证,不得盗用、破坏他人电动车通行证,如发现购买、使用、伪造通行证和盗用、破坏他人通行证的,除没收通行证外,还将向违规人员所在单位进行通报,并依规严肃处理。
3.校园通行标识牌与校园门禁系统关联,无牌无码电动自行车且人员信息不在校园人脸识别库中的车辆、人员不得入校。
4.电动自行车办理校园通行牌后方可在校内行驶、停放。进出校园时须自觉服从门卫管理,验证后通行。学校有权对所有进入校园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查验,有权制止无通行牌和可疑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悬挂使用伪造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牌的,一经发现,学校保卫处有权进行查处,禁止该车在校园内行驶、停放。
5.自2025年6月25日起,学校禁止未悬挂“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标识牌”的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校园内行驶。未能上牌的车辆请自行清理出校。
6.自2025年8月1日起,学校将逐步把未悬挂“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标识牌”的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作为无主车辆予以清理。
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