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随着校内电动自行车数量急剧增加,违规停车、违规充电、交通事故、堵塞消防通道、电动车自燃等安全隐患不断出现,严重影响校园安全和秩序。为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根据《周口师范学院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现对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标识牌集中上牌工作通知如下:
一、上牌对象和有效期
采取不同年级学生、不同人员使用不同颜色通行标识牌,通行标识牌实行人、车、专属二维码合一管理。按照逐年清退原则,学生自有电动自行车至2028年7月实现基本清零。
1.2025年3月24日,保卫处下发了《关于做好电动车登记备案的通知》,上牌车辆以各单位上报保卫处已备案信息为准。3月份没有登记备案的电动车且申请人不在《周口师范学院人脸识别信息库》内的,不予安装校园通行标识牌。
2.在读2022级、2023级、2024级学生的通行标识牌有效期为正常毕业时间的次月最后一天。
3.学校教职工、临时教工,有效期为5年。
4.学校经营服务人员,有效期为1年。
5.本规定所指电动自行车,是指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车辆等不合规车辆不安装通行标识牌。
二、上牌要求
1.所有申请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并提供车辆产品合格证照片、发票照片、CCC(3C)强制认证照片任意一种上传到车辆系统。
2.办理登记上牌必须本人办理,不得代办,领到车牌必须现场安装完成后方可离开。特殊情况由人员所在学院(部门)统一办理。
3.学生、学校经营服务工作人员、临时教工每人限登记上牌1辆电动自行车(含电动三轮车);教职工限登记上牌不超过2辆电动自行车(含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此次不安装校园通行标识牌。
4.校园通行标识牌首次免费安装,如有污损或丢失需要补办的,补办标识牌产生的工本费15元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学校经营服务工作人员需在办理现场交纳校园通行标识牌工本费押金15元,如电动车不再进入校园可到保卫处申请登记后到财务处退还押金(标识牌损坏押金不予退还)。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现场核验备案信息和车主本人相关信息(或学院/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第二步: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类别配发不同颜色的通行标识牌,申请人员通过扫码车牌二维码在线填写车辆信息和车主信息,完成实名登记。
第三步:信息核对无误资料上传完成,核对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标识牌,并安装在电动车指定位置。
四、上牌时间
集中上牌办理时间:现场安装人员工作时间为7:30-19:30。2024级在校学生通行牌为蓝色,2023级在校学生通行牌为紫色,2022级在校学生通行牌为红色,全校教职工和临时工作人员的通行牌为绿色,经营服务单位人员通行牌为黄色。
上牌时间安排 | 上牌对象 |
2025年6月10日—6月13日 | 2024级在校学生,全校教职工、临时教工、经营服务人员 |
2025年6月14日—6月16日 | 2023级在校学生,全校教职工、临时教工、经营服务人员 |
2025年6月17日—6月20日 | 2022级在校学生,全校教职工、临时教工、经营服务人员 |
五、上牌地点及联系人
地点:1号教学楼南侧
联系人:现场安装人员 张经理 189 0387 1019
保卫处 郭老师 135 9221 1988
六、其他事项
1.校园通行标识牌与校园门禁系统关联,无牌无码电动自行车且人员信息不在校园人脸识别库中的车辆、人员不得入校。
2.电动自行车办理校园通行牌后方可在校内行驶、停放。进出校园时须自觉服从门卫管理,验证后通行。学校有权对所有进入校园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查验,有权制止无通行牌和可疑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悬挂使用伪造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牌的,一经发现,学校保卫处有权进行查处,禁止该车在校园内行驶、停放。
3.自2025年6月21日起,学校禁止未悬挂“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标识牌”的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校园内行驶。未能上牌的车辆请自行清理出校。
4.自2025年8月1日起,学校将逐步把未悬挂“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标识牌”的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作为无主车辆予以清理。(请关注学校后续无主车辆清理工作的通知)。
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6月9日
附件:电动车校内通行牌扫码绑定流程
电动车校内通行牌扫码绑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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