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属科研单位):
为切实做好汛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和学校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检查汛期实验室安全隐患,制订整改台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及时消除隐患。
二、具体要求
1.实验室无人使用情况下,要切断实验室电源、水源、关好门窗,做好基本防护。
2.对实验室门窗的正常开关情况、窗户沟槽的排水情况、房屋(特别是楼顶、阳台)的排水通道等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及疏通。
3.房顶或门窗存在漏水、渗水情况的,要立即报后勤部门,督促其尽快维修;在维修工作完成前,要制订预案,在必要时将设备搬到其他房间或用塑料布盖上,防止设备被水淋湿造成损坏。
3.对实验室电线线路、设备设施进行检查,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贵重仪器设备在雷雨天气断开电源,避免雷电伤害。
4.对实验室仪器、特种设备、实验原料等要妥善管理,尤其要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防止雨水进入实验室引发事故发生。
5. 对于地势较低的实验室应提前做好防汛应急措施,如采用堆放沙袋、布置挡水条等方式防止雨水漫入,引起安全事故。
6. 将配电柜、危险品储存柜、计算机机房、易爆易燃有毒气源等列为重点项目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 大雨天气,要安排专人对实验室进行巡察,暴雨天气要24小时值守、巡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
三、其他
近期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对各单位防汛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于准备工作不扎实、不到位的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