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5月20日,校园内出现一起电动车火灾,火灾位于东3舍南侧电动车充电处,共造成11辆电动自行车损毁。目前,经周口市消防救援支队初步调查,起火原因系电动自行车在充电过程中电池故障引起。
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好校园安全稳定,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电动车安全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立即组织开展一次电动车安全隐患排查。重点组织师生员工开展锂电池电动车车辆安全自查,检查电动车是否有合格证或3C认证。对检查发现存在拼改装情况的电动自行车、没有合格证或3C认证的电动车,要自行清理出校园或交由校内回收企业有偿回收。要对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重点检查,检查是否有使用无3C认证的充电宝现象,是否有将电动车、电动滑板车等电瓶带入建筑物内充电现象。
二、后勤服务中心要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41/T 2362—2022)要求,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建设。要在充电设施明显位置张贴“不充电请勿占”“充满电请及时挪位”等提示标语,广泛提醒师生员工电动自行车在满电或未充电状态下不要长时间占用充电设施。对充电设备长期损坏无法使用,充电设施有明显变色、烧蚀、变形等故障痕迹的,要立即通知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维修。要做好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设施)工作,加强对宿舍等周边电动车的规范停放和充电管理。要做好宿舍及其周边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同时,要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做好家属区的电动车安全治理工作。
三、保卫处要加强校内巡察,及时查处电动车私拉“飞线”充电、电动车进建筑物、乱停乱放行为。发现上述行为后对电动车进行暂扣并进行通报。要坚持“控制总量、减少存量,登记管理、安全骑行,绿色出行、共享补充”的基本原则,推进校园电动车集中治理工作。要和消防救援部门做好工作对接,对校园内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四、各学院要开展电动车安全使用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合规电动车。发动师生员工积极查找身边电动车消防安全隐患,对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形成监督合力。教育师生员工严禁电动车及电瓶进楼入室,勿在住宅、储藏间内充电,勿私拉“飞线”充电,勿购买和使用非标及超标电动车,勿乱停乱放。
五、学校将在6月份集中开展电动车上牌工作。按照《周口师范学院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存在拼改装情况的电动自行车、没有合格证或3C认证的电动车,不发放我校定制的通行牌,通行牌与校园门禁系统关联,无牌电动车不准在校内存放、行驶。
排查时间从5月21日-31日,各单位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同保卫处消防科对接。
联系人:刘 威 联系电话:0394-8178110
周口师范学院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