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保障校园安全和谐有序,营造良好的校园交通环境,根据《周口师范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和《周口师范学院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现将2025年5月5日—5月18日校园违章车辆进行实名通报:
一、校园违停机动车统计
序号 | 违章车牌 | 车辆类型 | 人员信息 | 违章情况 | 违章时间 | 处理措施 |
1 | 豫P16K05 | 校内车 | 张*磊 | 工程实训中心前未在停车位 | 05.15 09:12 | 贴条警告 |
2 | 豫PLQ531 | 校内车 | 刘*泉 | 大学科技园北未在停车位 | 05.16 15:37 | 贴条警告 |
3 | 豫ABA3068 | 校内车 | 张*娟 | 大学科技园北未在停车位 | 05.16 15:38 | 贴条警告 |
4 | 豫PDE2517 | 临时车 | 邵*莉 | 三食堂东南未在停车位 | 05.10 21:08 | 车辆拉黑 |
5 | 豫K25R89 | 新体育馆 | 魏*军 | 化学化工学院楼北逆向停车 | 05.06 09:18 | 车辆拉黑 |
6 | 豫P38F55 | 新体育馆 | 张*贺 | 伏羲实验室前逆向停车 | 05.12 08:23 | 车辆拉黑 |
二、校园超速机动车统计
序号 | 违章车牌 | 车辆类型 | 人员信息 | 抓拍时间 | 处理措施 |
1 | 豫PD638E | 校内车 | 胡*磊 | 2025-05-09 22:29:09:311 | 超速1次,限制权限1周 |
2 | 豫PN285T | 校内车 | 谢*勇 | 2025-05-16 10:24:28.907 | 超速1次,限制权限1周 |
3 | 粤B2UZ83 | 校内车 | 王* | 2025-05-16 20:28:21.532 | 超速100%以上,取消权限 |
4 | 豫PDD949 | 校内车 | 王*新 | 2025-05-18 11:47:04.132 | 超速100%以上,取消权限 |
5 | 豫PDD949 | 校内车 | 王*新 | 2025-05-18 11:56:55:136 | 超速100%以上,取消权限 |
6 | 豫PDD949 | 校内车 | 王*新 | 2025-05-18 12:02:32:518 | 超速100%以上,取消权限 |
7 | 豫PDD949 | 校内车 | 王*新 | 2025-05-18 12:09:00:338 | 超速100%以上,取消权限 |
8 | 豫P636RF | 临时车 | 朱*新 | 2025-05-18 17:01:07.060 | 车辆拉黑,不再授权办理 |
9 | 吉GD88800 | 新体育馆 | 薛* | 2025-05-13 18:21:01.311 | 车辆拉黑,不再授权办理 |
10 | 吉GD88800 | 新体育馆 | 薛* | 2025-05-17 06:47:41.488 | 车辆拉黑,不再授权办理 |
11 | 豫A66R76 | 预约车 | 杨*莹 | 2025-05-11 14:48:31:498 | 车辆拉黑,不再授权办理 |
三、几点说明
1.各单位务必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大家自觉遵守《周口师范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和《周口师范学院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做到文明行车、规范停车,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领导干部及教职工要高度重视,严于律己,积极主动宣传交通安全常识和学校有关规定。车辆(预约)管理员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加强对所属人员以及申请来访人员的提醒,督促大家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齐心协力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2.重申校园机动车辆违章处理办法:在门禁系统前抢道、加塞、冲撞道闸和在道闸系统前无故滞留的车辆,限制进入校园。因车辆“抢杆通行”造成道闸系统设备损坏的,由驾驶人员按定损情况赔偿损失;造成管理人员或师生员工人身伤害的,学校将按程序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违规停放的机动车辆,违停一次的,下达《校园违章停车告知单》给予警告;违停两次的,在校园网通报批评;违停三次的,取消该车辆校园通行授权。
机动车限速20公里/小时,超过限速标准30%(含)以上(26公里),车辆测速系统将自动抓拍。对超速行驶的违章车辆实行禁入处罚。超速一次的,限制该车辆校园通行授权一周;超速两次的,限制该车辆校园通行授权一个月;超速三次的,取消该车辆校园通行授权;一次超过限速标准100%(含)以上的,取消该车辆校园通行授权。
各类临时车辆违规一次的,直接取消该车辆校园通行权限。
校内机动车限制授权期满后,持一卡通到保卫处值班室登记,即可恢复授权;其他车辆限制授权期满后,按流程重新办理校园通行授权;车辆取消授权至少一个月后,驾驶人员写情况说明并书面保证不再违规,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保卫处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重新办理校园通行授权。
3.重申校园非机动车辆违章处理办法:非机动车辆违章的,保卫部门将采取锁车、扣车等方式进行处理。电动车(电池)违规充电的,保卫处将采取锁车、扣车等方式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报请公安机关和消防救援部门处理。
在门禁系统前抢道、加塞、冲撞道闸和在道闸系统前无故滞留的车辆,限制进入校园。因非机动车辆“抢行”,造成道闸或门禁系统设备损坏的,由肇事者按定损情况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置。
非机动车违规被锁车、扣车的,认领程序如下:学生违规1次的,本人写情况说明并书面保证不再违规,辅导员签字、学院学工办盖章后,到保卫处办理领取手续;违规2次的,予以警告,本人写情况说明并书面保证不再违规,辅导员、学院副书记签字、学院盖章后,到保卫处办理领取手续;违规3次的,校园网通报批评,学期结束后本人写情况说明,辅导员、学院副书记、党政主要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到保卫处办理领取手续,并将车辆清理出校园。教职工违规1次的,本人写情况说明并书面保证不再违规,到保卫处办理领取手续;违规2次的,予以警告,本人写情况说明并书面保证不再违规,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到保卫处办理领取手续;违规3次的,校园网通报批评,学期结束本人写情况说明,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到保卫处办理领取手续,并将车辆清理出校园;教职工违规的还将按《周口师范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奖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将违章数据进行汇总,作为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指标参考依据。
保卫处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