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检查通报(第18期)

作者:发布时间:2025-04-22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重点实验室:

2025年4月21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对实验室安全风险重点管控区域及学校实验室工作会安排部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本次检查发现问题

(一)体育学院

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签订未按要求签订

二)稀土功能材料及应用重点实验室

610 实验室(安全责任人:丁宏卫)试剂柜未落锁;606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吴娟)废液瓶标识不规范。

)生命科学与农学学院

614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杨明生)气瓶无使用状态牌。

二、问题处理和提示

(一)各相关单位对照通报问题立即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各学院、校属科研单位要举一反三,认真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工作。

(三)各学院、校属科研单位要压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实验室安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把“实验室日查”制度落到实处,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继续对全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加强对安全风险隐患整改情况的检查监督,实现“闭环管理”。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