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保障校园安全和谐有序,营造良好的校园交通环境,根据《周口师范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和《周口师范学院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现将2025年3月10日—3月23日校园违章车辆进行实名通报:
一、校园违停机动车统计
序号 | 违章车牌 | 车辆类型 | 人员信息 | 违章情况 | 违章时间 | 处理措施 |
1 | 豫PDJ2652 | 校内车 | 袁*凤 | 8号教学楼前逆向停车 | 03.10 15:05 | 贴条警告 |
2 | 豫PDJ2652 | 校内车 | 袁*凤 | 图书馆东逆向停车 | 03.11 09:10 | 违停2次 |
3 | 豫VTJ282 | 校内车 | 刘*伟 | 2号网球场北逆向停车 | 03.11 09:47 | 贴条警告 |
4 | 豫P7G910 | 校内车 | 郭* | 一餐厅南未在停车位 | 03.12 09:50 | 贴条警告 |
5 | 豫PJW823 | 校内车 | 田*岭 | 工程实训中心前未在停车位 | 03.14 09:15 | 贴条警告 |
6 | 豫PF52660 | 校内车 | 王*森 | 综合楼前道路未在停车位 | 03.18 15:40 | 贴条警告 |
7 | 豫P778UP | 校内车 | 张* | 伏羲实验室西侧未在停车位 | 03.19 08:13 | 贴条警告 |
8 | 豫P2106F | 校内车 | 胡*霖 | 综合楼前道路未在停车位 | 03.23 12:05 | 贴条警告 |
9 | 豫PV0202 | 临时车 | 刘*同 | 优优文印前未在停车位 | 03.12 13:06 | 车辆拉黑 |
10 | 豫ADS3292 | 临时车 | 王* | 优优文印前未在停车位 | 03.12 13:10 | 车辆拉黑 |
11 | 豫A69Q6T | 临时车 | 郭* | 优优文印前未在停车位 | 03.12 13:12 | 车辆拉黑 |
12 | 豫PS896G | 临时车 | 王*俭 | 优优文印前未在停车位 | 03.12 13:15 | 车辆拉黑 |
13 | 豫VJ0V59 | 临时车 | 徐* | 二餐厅前逆向停车 | 03.19 08:42 | 车辆拉黑 |
二、校园超速机动车统计
序号 | 违章车牌 | 车辆类型 | 人员信息 | 抓拍时间 | 处理措施 |
1 | 鄂EM5A75 | 校内车 | 马*翔 | 2025-03-10 07:55:22.737 | 超速1次,限制权限1周 |
2 | 豫PE703G | 校内车 | 孙*辉 | 2025-03-15 20:53:20:880 | 超速1次,限制权限1周 |
3 | 豫P7Q819 | 校内车 | 陈*童 | 2025-03-15 19:54:43.393 | 超速100%以上,取消权限 |
4 | 豫A1N6J1 | 校内车 | 孙*红 | 2025-03-22 08:09:55:257 | 超速1次,限制权限1周 |
5 | 豫PF18198 | 校内车 | 周*刚 | 2025-03-23 14:02:55.796 | 超速1次,限制权限1周 |
6 | 豫PLE351 | 校内车 | 李*阳 | 2025-03-23 14:06:12.995 | 超速1次,限制权限1周 |
7 | 豫A175HN | 新体育馆 | 卜*涛 | 2025-03-19 18:16:30:639 | 车辆拉黑,不再授权办理 |
8 | 豫A31ZM3 | 新体育馆 | 李*琳 | 2025-03-23 14:08:09.853 | 车辆拉黑,不再授权办理 |
9 | 豫PZ277C | 预约车 | 井* | 2025-03-15 18:28:57:273 | 车辆拉黑,不再授权办理 |
10 | 豫P277MF | 预约车 | 王*萌 | 2025-03-22 12:22:29.058 | 车辆拉黑,不再授权办理 |
11 | 豫PG236P | 预约车 | 朱*伟 | 2025-03-23 11:40:21.584 | 车辆拉黑,不再授权办理 |
三、几点说明
1.各单位务必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大家自觉遵守《周口师范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和《周口师范学院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做到文明行车、规范停车,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领导干部及教职工要高度重视,严于律己,积极主动宣传交通安全常识和学校有关规定。车辆(预约)管理员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加强对所属人员以及申请来访人员的提醒,督促大家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齐心协力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2.重申校园机动车辆违章处理办法:在门禁系统前抢道、加塞、冲撞道闸和在道闸系统前无故滞留的车辆,限制进入校园。因车辆“抢杆通行”造成道闸系统设备损坏的,由驾驶人员按定损情况赔偿损失;造成管理人员或师生员工人身伤害的,学校将按程序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违规停放的机动车辆,违停一次的,下达《校园违章停车告知单》给予警告;违停两次的,在校园网通报批评;违停三次的,取消该车辆校园通行授权。
机动车限速20公里/小时,超过限速标准30%(含)以上(26公里),车辆测速系统将自动抓拍。对超速行驶的违章车辆实行禁入处罚。超速一次的,限制该车辆校园通行授权一周;超速两次的,限制该车辆校园通行授权一个月;超速三次的,取消该车辆校园通行授权;一次超过限速标准100%(含)以上的,取消该车辆校园通行授权。
各类临时车辆违规一次的,直接取消该车辆校园通行权限。
校内机动车限制授权期满后,持一卡通到保卫处值班室登记,即可恢复授权;其他车辆限制授权期满后,按流程重新办理校园通行授权;车辆取消授权至少一个月后,驾驶人员写情况说明并书面保证不再违规,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保卫处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重新办理校园通行授权。
3.重申校园非机动车辆违章处理办法:非机动车辆违章的,保卫部门将采取锁车、扣车等方式进行处理。电动车(电池)违规充电的,保卫处将采取锁车、扣车等方式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报请公安机关和消防救援部门处理。
在门禁系统前抢道、加塞、冲撞道闸和在道闸系统前无故滞留的车辆,限制进入校园。因非机动车辆“抢行”,造成道闸或门禁系统设备损坏的,由肇事者按定损情况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置。
非机动车违规被锁车、扣车的,认领程序如下:学生违规1次的,本人写情况说明并书面保证不再违规,辅导员签字、学院学工办盖章后,到保卫处办理领取手续;违规2次的,予以警告,本人写情况说明并书面保证不再违规,辅导员、学院副书记签字、学院盖章后,到保卫处办理领取手续;违规3次的,校园网通报批评,学期结束后本人写情况说明,辅导员、学院副书记、党政主要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到保卫处办理领取手续,并将车辆清理出校园。教职工违规1次的,本人写情况说明并书面保证不再违规,到保卫处办理领取手续;违规2次的,予以警告,本人写情况说明并书面保证不再违规,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到保卫处办理领取手续;违规3次的,校园网通报批评,学期结束本人写情况说明,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到保卫处办理领取手续,并将车辆清理出校园;教职工违规的还将按《周口师范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奖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将违章数据进行汇总,作为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指标参考依据。
保卫处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