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校开展“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4-03-13浏览次数:78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持续推动全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不断提升广大师生员工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文明程度,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教育系统“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豫教工委【202450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两创两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对象

1.文明班级:学校所有班级;

2.文明宿舍:学校所有宿舍;

3.文明社团:学校正式备案的社团;

4.文明教师:在校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在职在岗教职工(含人事代理);

5.文明学生:学校所有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

6.文明网民:在校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在职在岗教职工(含人事代理)以及学校所有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

7.文明食堂(窗口):学校三个餐厅

三年内已参评的组织及个人不得重复申报。

二、评选表彰名额

拟表彰文明班级50个、文明宿舍100 个、文明社团10个、文明教师78名、文明学生124名、文明网民10名,文明食堂1个,文明窗口10个,分别授予“周口师范学院文明班级”“周口师范学院文明宿舍”“周口师范学院文明社团”“周口师范学院文明教师”“周口师范学院文明学生”“周口师范学院文明网民”荣誉称号,“周口师范学院文明食堂”“周口师范学院文明窗口”荣誉称号,并为“周口师范学院文明班级”班主任、“周口师范学院文明社团”指导教师制发相应证书。

三、申报办法

1.名额分配。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教师、文明学生名额分配见附件,不得超额申报;文明网民每个基层党组织可推荐教师1名、学生1名(学生推荐仅限教学院)参评,如无符合评选标准人员可不推荐;文明社团由各学生社团对照评选标准进行申报。

2.申报材料。填写《周口师范学院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社团、文明教师、文明学生、文明网民、文明食堂申报表》《周口师范学院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社团、文明教师、文明学生、文明网民、文明食堂汇总表》见附件及其他支撑类材料(例如: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图文资料等),一式2份,统一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需经所在基层党委或直属党支部审核、盖章。

申报表中填写的各类表彰荣誉须提供支撑材料(证书复印件或正式文件复印件),支撑材料评审活动结束后统一处理,不再退回。汇总表排序首位将作为学校向省里择优推荐的重要参考依据。

3.报送方式

文明教师、文明网民申报材料请于3月20日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办公楼40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ksywmb@zknu.edu.cn。联系人:张燕  15039908108;

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和文明学生申报材料请于3月20日前报送至室党委学工部(办公楼21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c@zknu.edu.cn,联系人:崔国庆  0394—8178090;

文明社团申报材料请于3月20日前报送至校团委(办公楼22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w@zknu.edu.cn,联系人:周鑫 15890596229。

文明食堂申报资料请于请于3月20日前报送至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人:肖何13839450581。

另外,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校内各单位还需提交评选过程的图文资料(例如宣传推广、评选会议、结果公示等)电子版,发送至zksywmb@zknu.edu.cn。

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次年评选减少分配名额。不接受个人报送。

4.评选表彰。党委宣传部(文明办)会同党委学工部、校团委、后勤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根据提交的申报材料组织开展审核、评选,并报请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审定后进行表彰。原则上,省级表彰推选对象从校级表彰对象中产生。

提示:所有表格中主要成绩的填写内容需体现在志愿服务便民助民、扶贫济困、困难帮扶、就业(创业)服务、社区科普、文化艺术、卫生清洁、关爱未成年人低碳环保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做出的突出事迹。否则视为无效。

四、工作要求

1.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树立崇高理想追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巨大热情,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带动形成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让学雷锋活动融入日常、化作经常,让雷锋精神在新时代绽放更加璀璨的光芒。

2.要守正创新,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积极性,打牢深厚的群众基础,推动创建活动深入扎实、富有成效地开展。

3.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深入挖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按照通知明确的标准、名额认真开展评选推荐;要利用网络等形式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发现有雷同、造假等情况,取消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

附件.zip

党委宣传部 党委学工部 校团委 后勤服务中心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