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检查通报(第251期)

作者:发布时间:2024-03-13浏览次数:10


校内各单位:

2024年3月4日至10日,保卫处和学生处对学生公寓消防安全情况及电动车违规充电、占用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抽查无问题的单位:5日抽查的西12舍设计学院、知新书院和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西13舍教育科学学院,西14舍文学院和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9日抽查的东6舍外国语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和音乐舞蹈学院,东7舍数学与统计学院,东8舍生命科学与农学学院和新闻与传媒学院。

二、抽查存在的问题: 7日抽查东4舍经济与管理学院404发现电加热锅3个。

三、现对抽查有问题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希望各单位聚焦学生宿舍使用违规电器、畅通安全出口、电动车楼内停放充电及“飞线”充电、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室内及管道井堆放可燃杂物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与逃生疏散演练,不断提升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四、重申《周口师范学院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院政发〔2016〕42号)第四条对违规情况的处理的规定

(一)对当事人的处理。发现违纪问题的,由该教学院落实当事人,并按照《周口师范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给予处理,处理决定在学生公寓门口张榜公布。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消防法相关规定处理。

(二)对当事人所属教学院的处理。一学期发现学生一次违反规定情况的,对该教学院进行通报批评;一学期发现两次违反规定情况的给该教学院下达《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一学期发现三次违反规定情况的由学校主要领导对该教学院第一责任人进行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消防法相关规定处理。

 

保卫处 

学生处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