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检查通报(第234期)

作者:发布时间:2023-10-02浏览次数:333


校内各单位:

2023年925日至101日,保卫处和学生处对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及电动车违规充电、占用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抽查无问题的单位:925日抽查的东2舍音乐舞蹈学院、新闻与传媒学院和外国语学院;28日抽查的西10舍设计学院和文学院,西11舍美术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文学院和政法学院;29日抽查的西2舍美术学院和设计学院;30日抽查的西9舍教育科学学院、政法学院和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101日抽查的西3舍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二、抽查有问题的单位:927日抽查的西8舍美术学院525房间电热锅1个。

三、现对抽查有问题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希望各单位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广大师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禁在宿舍、办公区域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电磁炉、电饭锅、热得快和酒精炉等违规电器、炉具烧水、做饭,手机充电器不使用时要及时拔掉或关闭电源。电动车严禁在楼内、室内停放、充电,严禁“飞线”充电,充电请到学生公寓正规充电桩,避免下雨天气在露天充电柱充电。

四、重申《周口师范学院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院政发〔2016〕42号)第四条对违规情况的处理的规定

(一)对当事人的处理。发现违纪问题的,由该教学院落实当事人,并按照《周口师范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给予处理,处理决定在学生公寓门口张榜公布。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消防法相关规定处理。

(二)对当事人所属教学院的处理。一学期发现学生一次违反规定情况的,对该教学院进行通报批评;一学期发现两次违反规定情况的给该教学院下达《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一学期发现三次违反规定情况的由学校主要领导对该教学院第一责任人进行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消防法相关规定处理。

 

 

保卫处     

学生处     

2023年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