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保障校园安全和谐有序,营造良好的校园交通环境,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规范校内非机动车管理的通知》,现将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19日校园违章车辆进行实名通报:
一、校园违停机动车统计
序号 | 违章车牌 | 车辆类型 | 人员信息 | 违章情况 | 违章时间 | 处理措施 |
1 | 豫PCS360 | 校内车 | 徐* | 1号综合实验楼逆向停车 | 03.16 17:25 | 贴条警告 |
2 | 豫AQ89Z0 | 校内车 | 马*婷 | 1号综合实验楼逆向停车 | 03.17 10:10 | 贴条警告 |
3 | 豫PC0233 | 校内车 | 胡*侠 | 湖区东未在停车位 | 03.13 14:55 | 贴条警告 |
4 | 豫A81Q5Y | 校内车 | 闫* | 家属院北逆向停车 | 03.14 20:36 | 贴条警告 |
5 | 豫PDC800 | 校内车 | 李* | 1号教学楼南未在停车位 | 03.11 10:10 | 贴条警告 |
6 | 豫AY03D6 | 校内车 | 单*军 | 1号教学楼逆向停车 | 03.18 08:08 | 贴条警告 |
7 | 豫A0CU27 | 校内车 | 王*丽 | 图书馆东逆向停车 | 03.17 16:10 | 贴条警告 |
8 | 豫PZU096 | 校内车 | 马*书 | 1号综合实验楼未在停车位 | 03.06 10:17 | 贴条警告 |
9 | 豫V59BW3 | 校内车 | 陈*雨 | 图书馆东逆向停车 | 03.13 08:14 | 贴条警告 |
10 | 豫P7862X | 校内车 | 朱* | 1号教学楼西逆向停车 | 03.11 14:15 | 贴条警告 |
11 | 豫A0A17Q | 校内车 | 李* | 西南家属楼东未在停车位 | 03.11 10:12 | 贴条警告 |
备 注 | 除上述车辆外,还有3辆临时车和1辆预约车违停,已被限制进校权限。 |
二、校园超速机动车统计
序号 | 违章车牌 | 车辆类型 | 人员信息 | 抓拍时间 | 处理措施 |
1 | 豫PF892Q | 校内车 | 苏*磊 | 20230316120355832 | 超速1次,取消权限1周 |
2 | 豫AB33E2 | 校内车 | 郭*鸽 | 20230313101830479 | 超速1次,取消权限1周 |
3 | 豫PD5U25 | 校内车 | 孙*梅 | 20230309160249594 | 超速1次,取消权限1周 |
4 | 豫PU558X | 校内车 | 刘* | 20230312144850665 | 超速100%以上 |
5 | 豫L97D90 | 校内车 | 吕*龙 | 20230315143923079 | 超速1次,取消权限1周 |
6 | 豫PF10566 | 校内车 | 石* | 20230315094417959 | 超速100%以上 |
7 | 豫PD01503 | 校内车 | 马*星 | 20230315080328383 | 超速100%以上 |
备 注 | 除上述车辆外,还有5辆临时车和3辆预约车超速,已被限制进校权限。 |
三、几点说明
1.近期,学生电动车保有量急剧上升,超速行驶、违规载人、乱停乱放等情况有上升趋势,另学生反映教职工驾驶机动车转弯不打转向灯、学生骑车看手机、行人在道路逆行等不良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校园交通秩序,存在安全隐患。各单位务必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交通常识学习,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同时督促大家自觉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文明行车、有序停车,努力维护安全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用实际行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贡献。
2.重申校园交通管理规定: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的通知》,违规停放的机动车辆,违停一次的,下达《校园违章停车告知单》给予警告;违停两次的,在校园网通报批评;违停三次的,永久取消该车辆校园通行授权。
机动车限速20公里/小时,超过限速标准30%(含)以上(26公里),车辆测速系统将自动抓拍。对超速行驶的违章车辆实行禁入处罚。超速一次的,取消该车辆校园通行授权一周;超速两次的,取消该车辆校园通行授权一个月;超速三次的,永久取消该车辆校园通行授权;一次超过限速标准100%(含)以上的,永久取消该车辆校园通行授权。
校内机动车取消授权期满后,持一卡通到保卫处值班室登记,即可恢复授权;其他车辆取消授权期满后,按流程重新办理校园通行授权。
3.根据《关于规范校内非机动车管理的通知》,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保卫处将采取锁车、扣车等方式进行处理。电动车(电池)违规充电的,保卫处将采取锁车、扣车、没收等方式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报请公安机关和消防救援部门处理。
非机动车违规被锁车、扣车的,认领程序如下:学生违规1次的,本人写情况说明并书面保证不再违规,辅导员签字学院学工办盖章后,到保卫处办理领取手续;违规2次的,予以警告,本人写情况说明并书面保证不再违规,辅导员、学院副书记签字学院盖章后,到保卫处办理领取手续;违规3次的,校园网通报批评,学期结束后本人写情况说明,辅导员、学院副书记、党政主要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到保卫处办理领取手续,并将车辆清理出校园。教职工违规1次的,本人写情况说明并书面保证不再违规,到保卫处办理领取手续;违规2次的,予以警告,本人写情况说明并书面保证不再违规,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到保卫处办理领取手续;违规3次的,校园网通报批评,学期结束本人写情况说明,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到保卫处办理领取手续,并将车辆清理出校园;教职工违规的还将按《周口师范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奖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保卫处
2023年3月20日